四川永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四川永同事务所”)于1995年05月30日成立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709019534N,注册资金:人民币壹佰万元;法定代表人:缪泽芳,办公地址: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广场1401-1403室;专注行业27年,是四川省较早和较有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。经过多年的长足发展,四川永同事务所在业务规模、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等方面都取得了行业的领先地位。
四川永同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,现有从业人员40余名,大部分具有10年以上行业从业经验,公司拥有各类审计资质,如国资委项目监督审计资格、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、财政厅政府投资委托评审资格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等等。
四川永同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涉及财务报表审计、财税咨询、项目绩效评价、内部控制审计、财务收支审计、经济责任审计、企业破产清算审计、清产核资审计、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。
在执业过程中,四川永同事务所始终坚持以信誉求生存、以质量求发展的经营理念,严格执行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》和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》,建立和完善《业务质量管理制度》,坚持诚信为本、质量为重、遵循规范、服务至上的宗旨,着力提高员工专业胜任能力,树立了良好的执业形象,赢得了社会的信赖。
事务所具有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,编号:51110226,主任会计师:缪泽芳。
执业证书
营业执照